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评审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评审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26号),经自主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走访、评审委员会审核等环节,评出1个省级就业创业工作部门、8所普通高等学校、2家在渝用人单位、1家在渝社会服务机构,拟授予“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名单附后)。现对市级示范单位和报教育部参评全国示范的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5天(2023年10月24日—10月28日)。
二、受理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邮编:400020),联系人:邱俞淇,(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电话:63612257;陈卓(市教委学生处),60393900。
三、具体要求:(1)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3)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