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条件审核等程序,现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7日—3月1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立项名单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63618154,60393086(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邮政编码:400020。
附件1.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项和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拟立项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