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负责人就《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答记者问
2021-04-02俞曼悦

近日,《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GF0025-2021)(以下简称《标准》)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面向外国中文学习者、全面描绘评价学习者中文语言技能和水平的规范标准。记者就《标准》相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一《标准》?

答:语言是了解一个国家和文化最好的钥匙,标准是掌握一门语言、教好一门语言的关键。从1992年起,语合中心先后制定并试行了一系列规范标准,如《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国际汉语教学通用课程大纲》《汉语水平考试大纲》《汉语国际教育用音节汉字词汇等级划分》等。但是随着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需要对现有标准进行升级完善,以构建高质量的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

目前全球有75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4000多所国外大学开设中文课程,2500万人学习中文,4000万人次参加各类中文考试。随着学习需求不断扩大,国际中文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没有”发展到“好不好”,广大学习者、教育者迫切希望研制和出台一套科学规范、包容开放、便于实施的标准,对中文学习、教学、测试与评估各个环节进行指导。

《标准》于2020年9月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是国家语委首个面向外国中文学习者、全面描绘评价学习者中文语言技能和水平的规范标准。《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并为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标准》是如何研制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强化标准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是国际中文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2017年5月起,语合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课题组,确立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突出中文特色”的研发理念。学习者和教育者的需求是我们制定标准的出发点。《标准》包括前言、范围、术语和定义、等级描述、音节表、汉字表、词汇表和附录A(规范性)语法等级大纲8个部分,界定了以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在生活、学习、工作等领域运用中文完成交际的语言水平等级。

《标准》将学习者的中文水平从低到高分为三等,即初等、中等和高等,在每一等内部根据水平差异各分为三级,共“三等九级”。《标准》以音节(1110个)、汉字(3000个)、词汇(11092个)、语法(572条)四种语言基本要素构成“四维基准”,以言语交际能力、话题任务内容、语言量化指标形成三个评价维度,以中文听、说、读、写、译作为五项语言技能,准确标定学习者的中文水平。

《标准》适用于国际中文教育的学习、教学、测试与评估,为其提供规范性参考。与此同时,我们还研发了三册《〈标准〉应用解读本》,其中既有按照等级排列的音节表、汉字表与词汇表,又有按照音序排列的音节总表、汉字总表与词汇总表,用更为丰富的呈现形式、更为便利的检索功能,方便读者查找使用。

《标准》全文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下载,纸质版《标准》及《〈标准〉应用解读本》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问:与以往相比,《标准》有哪些发展变化?

答:《标准》对之前的各项规范标准做了继承、汇总和提升,是国际中文教育科学化发展的集大成者。相较以往标准,新《标准》主要在三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创立“三等九级”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新体系、新范式,突出中文独特性,以学习者为中心,遵循教学实际,科学精准定位学习者的中文水平等级。二是提出“3+5”规范化新路径。言语交际能力、话题任务内容、语言量化指标,辅以听、说、读、写、译五种语言基本技能,将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准确详细刻画学习者的中文水平。三是提出音节、汉字、词汇、语法“四维基准”等级量化标准体系。每一级中文水平等级标准具体可操作的量化指标使各国多样化的中文教育,目标清晰、有据可依。

问:《标准》发布后,“汉语水平考试(HSK)”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答:“汉语水平考试(HSK)”是一项国际标准化语言考试,重点考查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运用中文进行交际的能力。经过30多年的发展,HSK已成为国际知名考试品牌和全球公认的中文水平测试工具。《标准》属于国际中文教育的顶层设计,用以全面指导学习、教学、测试与评估各环节,为外国学生来华留学、获得奖学金以及实习就业等多个场景应用提供依据。《标准》具有多种用途和广泛适用性,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HSK的参照标准,为考试的设计、命题、实施、评分提供指导。《标准》出台后,HSK将依据《标准》进行优化升级,在保证原有六个级别稳定性的基础上,细化调整为三等九级。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标准》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包括围绕《标准》开展说明、研讨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国家做好当地中文教学标准的研制,开发新一代国际中文教材、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推动与其他中文作为第二语言学习标准的对接和认证等。(本报记者 柴如瑾)

打印复制链接
重庆市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主办
Copyright © 2019 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渝ICP备06005063号-11